埔里地區歷史年表

埔里地區地理位置位在臺灣本島之中央,東側為中央山脈,西側有國姓之深谷,南邊憑日月潭為界,北邊倚關刀山為屏障,地形十分險要,加上四季溫和,其豐富的自然環境提供了人類生存的重要條件。距離今約三千年前,已有人類陸續在埔里盆地周邊臺地地區建立家園;從其史前遺址所發現的石器陶器,可發現該時期之文化內涵相當豐富;但不知原因為何,這些史前人類又像謎一樣的消失。直到很久以後,才有埔社布農人眉社泰雅人各自分別居住在埔里的南北兩側,成為埔里近代歷史之最早主角。[2][3]

1903年埔里地區原住民外出打獵所穿服裝
原住民在中川山[1]分遣所前交換物品

臺灣歷史臺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
1626-1642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
明鄭時期
1662-1683
清治時期
1683-1895
日治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其他臺灣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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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政府 - 軍事 - 外交

臺灣主題首頁

漢人大量進入埔里的最早紀錄是在1815年;當時,一千多名墾戶郭百年等人率領下強行進入埔里。由於這次的移民行動沒有經過官府准許,再加上隨意殺害埔社眉社原住民,終於引來當局關注;隔年,漢人被澈底驅逐,郭百年等墾首被依法懲治。埔社與眉社的原住民因此遭受重大損失,對漢人因而產生不好的觀感;但也正因經過這些衝擊,他們才更加了解漢人的社會文化,激起其放棄狩獵並從事農耕的想法。[4]

1825年,分散居住在臺灣中部巴布薩洪雅拍瀑拉道卡斯巴宰海平埔族人在他們的原居地因遭受漢人於經濟上的掠奪,導致其耕地大量流失,生活日漸窘迫,而不得另尋發展;當時,埔里正好提供其絕佳機會,於是,在互相招引之下,他們在接下來的八年中陸續進入埔里。

平埔族族群進入埔里後,一開始以埔社與眉社的佃田為生,後來依恃其農耕技術較當地族群進步,逐漸獲得當地大多土地,[5]當地原居民因此逐漸撤往山區居住。後來,漢人也隨著逐漸鬆弛廢除的內山開墾禁令陸續前來開墾居住。1875年,埔里地區之開發大致完成。[6]

沙連堡成立於清朝乾隆年間,其範圍包括今部份水里鄉魚池鄉國姓鄉埔里鎮仁愛鄉一帶;而埔里正是水沙連六社的重要地區,當初稱為蛤美蘭社,亦稱埔裡社(埔裏社)道光年間,平埔族遷居至該地,並建立三十多個部落光緒年間,總兵吳光亮建立大埔城[7]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政府在此設立隸屬南投縣埔里鎮,位於臺灣省地理中心[8]一帶及南投縣轄境之北,其東側為仁愛鄉,西側為國姓鄉,南面魚池鄉,西距草屯鎮38公里,西北距臺中58公里,日月潭約17公里,是通往臺灣中部各主要風景區的重要交通樞紐。鎮內所轄面積約162.227平方公尺人口約87,000人,包含泰雅族平埔族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族群;除商業活動之外,居民大多從事農林業,全區沒有大型工廠[9]

清領時期

註:清領時期日期除非有特別標明,一般皆指陰曆

1684年(大清康熙二十三年)

第一任諸羅縣知縣(縣長)季麒光在《臺灣雜記》提到水沙連名詞地理位置,這是目前有關水沙連年代最早的文獻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

高拱乾編寫《臺灣府志》,其中在<規制志>有提到水沙連思麻丹社康熙三十二年新附(歸附)」成為「供賦熟番」,這是目前有關邵族最早的歷史記載;<賦役志>則有對邵族族人輸 的記載;<外志>中也有對水沙連地理概念的描述。

1697年(康熙三十六年)

郁永河寫《番境補遺》記錄並描述了水沙連的風土民情,其中有關於「水沙廉[10]的記載。後來清朝文獻即將頭社魚池盆地埔里盆地內山泛稱為「水沙連」、「水沙廉」、「水沙漣」等名稱。

1713年(康熙五十一年)

豎立石碑標明界限,嚴格執行不得跨越番界的禁令 。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

周鍾瑄編修《諸羅縣志》<卷一.封域志:山川>中提到水沙連內山有十社(十個部落);<風俗志.番俗考中>亦有對水沙連男女悅合的記載和南北港番的分類與記述,<古蹟>和<外紀>更有對邵族的風土民俗的詳細記載。

1721年(康熙六十年)

水沙連阿里山各社,因為對漢人通事蠻橫而暴利貪斂的態度感到痛恨,乘著「朱一貴抗清事件」殺死通事,藉以表達對奸巧而欺詐的人覺得原住民可以欺負的不滿。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

黃叔璥寫的《臺海使槎錄》中有對水沙連內山原住民生活情形的記載。

水沙連阿里山殺死通事的事件被清廷視為叛亂,因此知縣孫魯前來招徠,先展示兵威火力,再賞賜煙、布、銀牌,軟硬兼施的招撫手段,在十二月間讓阿里山各社與水沙連南港土官接受招撫,而水沙連北港土官麻思來隔年(雍正元年,1723年)元月間也接受招撫。

1723年(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元年)

因為「朱一貴抗清事件」的發生,清廷體認到北路的重要性,增加設置彰化縣,並將原本參將駐紮於諸羅北路協鎮移駐彰化,進而得以同時控制南邊的諸羅縣和北邊的淡水廳,彰化也因此成為中部地區權力扼居要衝的樞紐。

1726年(雍正四年)

清朝政府平定水沙連之亂

  • 因為自從前一年開始,水沙連社頭目骨宗聯絡附近的蛤里難社埔里社)等社,連續在東勢藍興半線社大武郡柴裡社竹腳寮等地殺人,引起官方的注意。九月間總督高其倬命令臺灣道吳昌祚北路參將何勉、淡水同知王汧巡察御史索琳等共出兵二千人,共同圍剿骨宗等人,十月間直搗水沙連北港蛤仔難社,然後再進入水裡湖社逮捕到骨宗父子三人,搜出積存的頭顱八十五個,又逮到阿密氏麻等二十多人,亦搜出頭顱無數,並將骨宗等人押解回軍前,解省伏誅,因此又稱「骨宗事件」。

1733年(雍正十一年)

臺灣北路營改設為臺灣北路協,並將原來只有一之兵員,增設中、左、右三營,以中營駐彰化,左營駐諸羅,右營駐竹塹,三營官兵由副將主管。

1734年(雍正十二年)

為了加強控制內山地區,將濁水溪流域一帶的原住民領域成立「沙連堡」,其範圍即清朝末年沙連集集五城等堡廣闊的內山地區。

1737年(乾隆二年)

清廷解除攜眷渡臺之禁令,從兩個省分前來拓墾的漢人逐漸增加。

1740年

清朝政府賜姓「」給岸童社土目,成為埔里平埔族人的潘姓由來。

1743年

沙連堡設立。

1744年(乾隆九年)

清廷下令禁止漢人爭奪開墾番地

1752年(乾隆十七年)

清廷豎立石碑於原住民生活領域的邊界,禁止漢人進出。

1755年(乾隆二十年)

政府准許水沙連地區開墾升科

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

劉宰予開闢水圳東埔蚋圳完成。

1758年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

設置南投縣縣丞,由彰化縣知縣管轄,是輔助機構,但有管轄

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

彰化知縣胡邦翰籲請水沙連已報陞科之沖崩壓壞田園減則,並免舊欠回賦。[12]

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

三月巡臺御史李宜青實地調查水沙連,九月以水沙連地脊租重(土地貧瘠稅負沉重),奏請處蠲租(免除租稅)[13]

1765年(乾隆三十年)

二月臺灣道莊允焄嚴禁採製軍工樟木放流水圳之水道,並將告示刻於石碑立於濁水莊

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

設置南北路理番同知

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

設置臺灣府北路理番同知彰化縣,管轄淡水廳彰化縣 (清朝)諸羅縣等一

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

漳州府漢人合股招募佃農在沙連堡淺山地區積極拓墾,陸續建立了林尾庄湳底庄吳厝庄柴橋頭庄八張犁庄

1781年(乾隆四十五年)

泉州人進入集集開墾,形成一大聚落,稱作集集舖

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

爆發互相爭鬥的慘案。[14] [15]

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

業戶楊東興進入集集埔開墾,修築水圳引濁水溪水灌溉,拓墾洞角大坵園等莊。

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

鹿港開港,由臺灣府北路理番同知兼任鹿港海防同知

詳細測量番界墾地。

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

林爽文發動武力反抗清政府

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

彰化縣發生閩粵械鬥

禁止人民攜帶眷屬來臺。

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

臺灣知府楊紹裘奉旨,率領水沙連化番頭目毛天福阿里山頭目等三十名地方官員進入京師前往拜見皇帝,獲得賜謁七次賞宴十次,並給予朝服等禮物,並由福建巡撫頒給銀牌,觀光一年多的時間才回去。

水沙連社原住民頭目毛天福被任命為通事黃漢被任命為社丁首林爽文事件時,水沙連地區的通事社丁首等率領歸化生番,效忠清廷,有於掃蕩平定。福康安於是上奏請求讓臺灣的熟番設置屯防。

於全臺灣共設屯所十二處四千人,在水沙連地區設柴裡小屯北投小屯,水沙連化番隸屬於迆裡小屯,其養贍埔地為將八娘坑埔地九十分給水沙連社屯丁九十名,每名得一甲。

除了屯丁以外,禁止民間私自擁有兵器。

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

分配膽養埔地熟番平埔族以設置屯田

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

詳細測量土地並重新豎立標明界限的石碑,以永久禁絕越界紛爭。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

實施屯番之制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

命令將屯番制事務之經營管理改由屯丁自收、發給。

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

業戶楊東興創建集集埔媽祖廟,祈求開墾拓殖平安。

1811年(嘉慶十六年)

泉州林評募集資金招來佃農開墾牛轀轆(今水里鄉永豐村),拓墾白仔腳山南邊山腳一百幾十,開鑿水圳灌溉。

1814年(嘉慶十九年)至1815年(嘉慶二十年)

水沙連隘丁黃林旺,聯合陳大用郭百年及臺灣知府衙門門丁等,貪圖水沙連非常豐腴的土地,發動「郭百年侵墾事件」,到處隨意焚燒殺戮,佔領奪取水沙連的土地,使得水沙連的原住民流離失所。[16][17][18]

1816年(嘉慶二十一年)

臺灣鎮總兵武隆阿巡視檢閱臺灣北部得知郭百年入侵開墾及焚燒殺戮事件,下令嚴正處理,並命令彰化縣令吳性誠請諭墾戶,驅逐大多數佃戶離開山區,同時臺灣鎮撤回臺灣府的告示。

1817年(嘉慶二十二年)

清廷傳喚郭百年等人到地方行政中心訊問,郭百年被戴上鎖並用棍杖拷打,其餘的人則被赦免。署鹿港同知張儀盛彰化縣知縣吳性誠呂志恆,前往沈鹿社拆毀泥土建造的城郭,將水沙連全部的耕地租佃撤銷,各個部落原住民族人才開始返回。

清廷烏溪口、濁水溪口豎立刻有公告禁止事項的石碑,石碑在邊豎於龜仔頭坪(今國姓鄉龜仔頭)刻著「原作生番厲,不造漢民巢」,在邊豎於風谾口(今集集洞角)刻著「嚴禁不容奸入,再入者斬」的告示,嚴禁漢人超越開墾界限。

1821年(道光元年)

張天球等開鑿仔仔頂圳,張天球並在後來承耕八杞仙一帶養贍埔地一百五十多

1823年(道光三年)

平埔族群進入開墾埔里盆地,移入人口逐漸增加。

北路理番同知鄧傳安,注意到水沙連的侵入開墾事件,擔心有邊界衝突發生的可能,親自率領兵勇進入水沙連番地視察,安撫部落裡的多數居民,並且寫成《水沙連紀程[19][20]》。

  • 西部平原平埔族群的土地大部分都被漢人奪去,處於劣勢的族人們正在尋求一塊可供安身立命的新家園。同時蛤美蘭社埔裡社)遭到郭百年事件的浩劫,勢力衰退,又遭到北番的侵擾,於是同居墾耕以求自保,透過邵族恩貓丹社水社打里摺番親[21]的引薦和介紹,以埔里盆地部份埔地永耕權,做為西部平埔族群移入的補償
  • 正月(農曆一月)間西部平原平埔族群訂立「公議同立合約字」,各個部落互相約定選出並調派壯丁,自備水沙連內山開墾尚未被開發的土地。萬斗六社革通事田成發首先集結招募其他部落的熟番作為保衛,並提供尚未開發的土地給他們開墾耕作。北投社兩百多人分成幾次移民進入埔里盆地開墾耕作,陸續形成茄苳腳枇杷城鹽土三聚落。

1824年(道光四年)

蛤美蘭社埔裡社)遭遇郭百年事件的浩劫,勢力衰退,又遭到北番的侵擾,因此而同居墾耕,以求自保,透過邵族恩貓丹社水社番親的引介,以埔里盆地部份埔地永耕權,做為西部平埔族群移入的補償。

王增榮陳坑二人為墾首,企圖開墾水沙連邵族領域,先投入大量資金修築道路,以便聯結集集地方,並建土地公祠嶺頂,以祈求行路平安,因該嶺形狀看似馬騴,於是稱為土地公鞍嶺。

福建巡撫孫爾準抵達臺灣,北路理番同知鄧傳安大力陳述開放水沙連的好處,孫爾準原本有意要採納,但經過駐守在臺灣的官吏研議,仍然劃界封鎖,更在集集鋪(今集集鎮),及內木柵(今草屯鎮土城)南北二處入山隘口設置汛(兵營)專管防範,並由北路理番同知及彰化知縣每年分上下兩班,輸流巡查,以禁絕違法闖越。

1825年(道光伍年)

  • 社寮張天球設立學塾,取名「文峰齌」,延請老師教育後生晚輩。

1828年(道光八年)

  • 十月間蛤美蘭社土目阿密社主大舌等透過思貓丹社在其中協助,與各平埔族群訂立「望安招墾永耕字」,收受當時價值伍仟餘圓的禮物,再撤出埔地與田園山林以供平埔族群打里摺番親墾耕,各族群、各部落並共同訂立「承管埔地合同約字」分配土地。兩次大規模招墾後,土地所有權落入平埔族群間,平埔族群成為埔里盆地的新主人。

1830年(道光十年)

埔里社設置總通事官職,下面另外設有土官官職。

1836年(道光十六年)

漳州人抵達銃櫃山區從事侵墾。

臺灣兵備道熊一本給事中朱成烈何清廷上奏表示臺灣還沒開發的土地很多,應該准許開墾,清廷命令閩浙總督顏伯壽討論並答覆。

總兵武攀鳳、臺灣巡道熊一本、臺灣知府仝卜年等進入水沙連地區實地調查,之後向閩浙總督顏伯壽獻上「條覆籌辦番社議」精確陳述開墾水埔六社的利益,但顏伯籌認為這樣會侵犯到原住民的生活空間,後患難防而援舉例子奏請禁止。

漳州人移入銃櫃水社等地區。

1838年(道光十八年)

漳州人抵達頭社泉州人進入水社侵墾。

1841年

臺灣知府大力陳述關於開墾水沙連六社的政策,遭到閩浙總督禁止。

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

北路理番同知史密北路協副將葉長春南投縣丞冉正品,率領通事土目進入水沙連。當時埔裡社番目(原住民頭目)督律水裡社番目毛蛤肉田頭社番目擺典貓蘭社番目六改二沈鹿社番目排塔母眉裡社番目改努等,率領六個部落的住民,向這些官員獻上地圖,表達亟欲開墾之意。史密於是向上級報告「籌辦番社議」,先描述原住民的情況,再討論到控制綏靖、馭治備禦等具體方案,大力推薦開墾水沙連。

北路理番同知的「籌辦番社議」由巡道熊一本知府仝卜年閩浙總督劉韻珂清楚說明,於是劉韻珂向朝廷上摺「奏開番地疏」。

臺灣府北路理番同知曹士桂,首先進行實地調查水沙連

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

閩浙總督劉韻珂,率領北路理番同知史密、淡水同知曹士桂北路協將葉長春北路營參將呂大陞還有其他官兵實地調查水沙連六社,並向道光皇帝呈上「奏勘番地疏」,詳細解說水沙連六社「開之則易於成功,禁之竟難以弭患」。他大力陳述開墾政策的奏摺並未被朝廷接受。

  • 閩浙總督劉韻珂視察眉社時,將違法私自開墾並欺凌侮辱眉番[27]徐戇棋正法,以懲罰警告橫行於埔里盆地不法之徒[28]

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

新任分巡臺灣兵備道徐宗幹,接受水沙連六社番目群到官署的開墾要求,於是請設屯丁書,擬將原本屬於迆裡小屯的水沙連六社化番,獨立為水沙連大屯屯兵四百名。

茄苳腳圳興建工程開始。

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

社丁黃肥招得墾首王增榮,開墾原來審鹿社埔地(即今魚池鄉盆地的平原地帶,大約今魚池鄉魚池東池大林東光共和中明新城各村),面積大約有二十一平方公里。

1850年(道光三十年)

1851年(咸豐元年)

茄苳腳圳北烘圳守城份圳水利設施[34]陸續開鑿完工,平埔族群之定耕[35]農作開始有一定規模,埔里盆地的開發奠定基礎。

1854年(咸豐四年)

陳希亮等人開鑿三角潭仔圳

1855年(咸豐五年)

漳州籍漢人移居崙龍水社

1856年(咸豐六年)

黃達理等六戶三十人,移來卜吉(又被稱作剝吉,今德化社),邵族十八戶遷居珠嶼(今光華島)及水社

1857年(咸豐七年)

泉州鄭勒先[36]率領群眾進入埔里盆地,與平埔族群進行交易,他並依順原住民習俗,改姓名成平埔族名培奕(uaiyek)[37],而且與平埔族人互相約定毋侵奪、毋欺詐、毋強佔土地等事,獲得平埔族群之信任,並獲得准許居住在埔里社。自此之後漢人移入日漸增多。

1858年(咸豐八年)

漢人墾戶首王增榮的孫子王達德木屐蘭埔地分成三十二份田業,交給漢人佃戶前去開墾,並建立木屐蘭聚落。

發生大規模的瘟疫傳染事件,邵族族人為了逃避,共有二十八戶九十六人遷往石印社

1860年(咸豐十年)

漢人二十戶,總共一百一十人,進入日月潭湖邊的水社卜吉兩地拓墾。

1862年(同治元年)

1866年(同治五年)

  • 埔里盆地南番」、「北番」勢力因既得利益衝突,不斷發生武力對抗,時常發生械鬥,時稱「南北併」,埔里社街區曾遭兩次焚燒,此一械鬥直到1873年(同治十二年)才逐漸平息。[42]

1867年(同治六年)

  • 羅發號事件發生,美國船隻羅妹(ROVER)號觸礁沈沒,船員遭到原住民殺害,引發美國出兵討伐的意圖,後來經過調停結束事端。[43]

1868年(同治七年)

1869年(同治八年)

6月林評在拓墾時遇害而死,當地居民因為感念他的功勞,建造廟祠以奉祀他。

1871年(同治十年)

埔里盆地烏牛欄巴宰族頭人潘孝希開山,因打獵槍傷,獲同族岸里社族人引介,前往臺南療傷,住院期間得基督福音,邀請李豹甘為霖牧師(William Campbell)前來,基督教信仰自此後傳入埔里盆地。甘為霖牧師並資助埔裡社巴宰族人興建烏牛欄禮拜堂,成為水沙連地區基督教傳教之起源地,其後兩年間陸續完成牛眠山大湳禮拜堂的興建與傳教事宜。

1872年(同治十一年)

1873年(同治十二年)

水社化番頭目改只,將與木屐蘭相連的長寮內外加道坑交給吳忠鳳等前去開墾耕種,並建立聚落。

烏牛欄長老教會興建動工。

甘為霖牧師再次前來埔里盆地傳教,並試圖在日月潭水社邵族進行基督教的傳教工作,將日月潭命名為Lake Candidius,用以紀念17世紀間一位荷蘭籍教師Candidius在臺南地區熱心傳播基督福音的事蹟。

1874年(同治十三年)

牡丹社事件發生,日軍前來臺灣征伐,清廷派出船政大臣臺灣督辦防務沈葆楨找出完善的解決方案,隨後開放「開山撫番」,解除漢人渡臺禁令[44],並允許漢人進入番地

  • 馬偕牧師前來埔里傳教。
  • 理番廳委員李世英埔里盆地原有之通事制,將埔里盆地的各聚落分為東西南北四角,各置總理一名,各聚落設社長職。

1875年(光緒元年)

元月至11月,總兵吳光亮親自督導兵勇開鑿中路,由林圮埔(今竹山)抵東臺灣之樸石閣(今花蓮縣玉里鎮)。同時另鑿一路,由集集街,經牛轀轆而於大坪頂匯合前者。

北路理番同知中路撫民理番同知,新設埔裡社廳移駐

南投縣丞移駐鹿港羅漢門巡檢移駐南投。

撤銷進入山區與販賣鐵、竹等先前的禁令。

將進入埔里盆地南路要衝的銃櫃水社貓蘭司馬按新城五庄自沙連堡移出,獨立為五城堡

為了防範甘為霖牧師在日月潭珠子嶼(今光華島)上興建禮拜堂,總兵吳光亮在島上興建正心書院,命令在水沙連駐屯的丁汝霖與幕僚吳裕明黃允元等人同時管理書院的教育事務,並教化邵族族人。正心書院的主建築是一座長十六公尺,寬五公尺的房舍,是一個具有規模的建築物。

1876年(光緒二年)

設立埔裡社堡的十九所義學五城堡(即銃櫃水社貓蘭司馬按新城)的七所義學[45],這些義學都推選通曉文理的漢民掌管教職,以教化原住民兒童(番童)為最主要的目標。

1877年(光緒三年)

臺灣總兵吳光亮建造大埔城(今埔里街區前身)及建築廳署,壘土為,外植刺竹,環以濠溝,並設東、西、南、北四門,周圍凡七百餘丈,號稱「大埔城」,是為控制臺灣中部番境之重鎮。

福建巡撫丁日昌擬定撫番開山善後章程二十一條,由分巡臺灣道夏獻綸札飭(官府上級對下級發文訓示)各,主要實施於 。

1878年(光緒四年)

林阿琴移居集集社仔莊,以熬製樟腦為業。

獎勵拓墾番地

五城堡的七所義學,經理番委員調整為頭社水社貓蘭木屐蘭大林等五處。

臺灣總兵吳光亮建造大埔城(今埔里街區前身)並建造主要官署,以堅硬的土壤建造城垣,外面種植刺竹,以濠溝環繞,並設置東、西、南、北四座城門,周圍凡七百餘丈,號稱「大埔城」,是為控制臺灣中部番境的重鎮。

  • 設置地方官制總理制度。

1879年(光緒五年)

吳光亮頒佈「化番俚言」三十二條,命令通事使用原住民語言,向原住民時常講解,以此來陶冶他們的性情。

夏季剛開始時,水社發生嚴重的疾病傳染事件,前後二年連續有兩百多人死亡,邵族族人為了避難,逐漸遷居中茅埔新興水尾竹湖等村莊,以致於水社衰頹。

廢止招墾局

濁水莊童生董榮華建造永濟義渡完工。

1882年(光緒八年)

為防禦生番左水社總帶綏靖左營內分別派遣兩獅仔頭蜈蚣崙,並設屯丁營(名營50人)二所於埔裡社史櫓塔(今十一份仔山麓)及生番望頂(現水尾山麓),這些屯丁全部都只錄用平埔族人。

1884年(光緒十年)

招待佃人黃達理,在日月潭卜吉庄(今德化社)墾殖。

設置地保鄉保總甲,地保辦理人民訴訟,鄉保司搜查,總甲司捕拿;此一制度為晚清時期維繫地方治安的基本力量。

1885年(光緒十一年)

臺灣建省劉銘傳就任為首任巡撫,到任後向朝廷陳述善後事宜,以「練兵」、「清賦」、「辦防」、「撫番」四大政務為治理臺灣的主要重點,即設立防務、籌辦軍政、清理賦稅、安撫生番等,其中以「撫番」為治臺首務。此時,埔里是主要的撫番中樞。

成立埔裡社廳撫民通判,也就是「分府丁」。

集集埔明新書院建成。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委棟軍統領林朝棟辦理中路營務處撫墾局給與「林合墾契,許在北港沿山招佃墾耕,並專賣全臺樟腦獲利。

1886年(光緒十二年)

埔裡社撫墾局番界,合併理番同知撫墾委員

設立屯兵營盤,以五三五人為一,一面防備,一面耕耘,營盤分為中、左、右、前、後五,中哨派一三五人任營盤,任埔裡社城內警備,其餘四百人,分為四哨派遣蜈蚣崙十一份仔守城份蔍高仔水尾三條崙等六屯營,另配置四人於小銃櫃,由埔裡社附近更深入松柏崙設防。

巡撫劉銘傳選定林杞埔為新設雲林縣。十月斗六門縣丞陳世烈進駐,成立雲林城工總局雲林撫墾局

  • 大埔城內創建 ,即今埔里長老教會之前身。

1887年(光緒十三年)

設 在大埔城北門街,一開始由通判華廷錫兼任委員,沒過多久就因為水社番叛亂被革去職務,由中路軍統領林朝棟代理通判,兼辦撫墾事務。

劉銘傳巡撫題上奏章,經戶部議覆並聖裁,發佈改租諭示

雲林縣成立,縣治設於林杞埔[46]雲林腦務分局成立。

1888年(光緒十四年)

埔里社廳

實施埔里社廳清丈清賦工作,實施「減四留六」佃租政策,由小租戶直接繳納賦稅,並徵收「亢五租」作為撫番義塾的資金來源。

埔里社撫墾局招墾局,並設蜈蚣崙木屐蘭分局。

東勢角撫墾局水長流分局北港分局

1889年(光緒十五年)

設置北路協鎮府大埔城內。林朝棟東勢角馬鞍嶺埔裡社大坪頂間,開闢官道,沿途駐軍以護腦丁,其左哨隊水長流,中哨隊在北港溪

1891年(光緒十七年)

臺灣巡撫劉銘傳卸任

1893年(光緒十九年)

雲林縣縣治移至斗六門

1894年(光緒二十年)

發生中日甲午戰爭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大日本帝國明治二十八年)

由於甲午戰爭清廷戰敗,4月17日簽訂馬關條約,割讓臺灣澎湖

  • 化番仕紳望麒麟在前往迎接日本當局入埔里途上於北港溪遇害身亡。

7月28日日本部隊聯合進入大埔城,後成立埔裡社民政支廳,同年12月改為民政部埔里出張所

日治時期

1896年(明治二十九年)

設置埔里地方法院埔里社監獄署

土魯閣群原住民發起抗日事件。

3月地方行政官制度改正,成立埔里社支廳

1897年(明治三十年)

設置埔里社辦務署於埔里社城內,管轄區域為埔里社堡東西南北五城堡北港溪堡

4月7日設立埔里社國語(日語)傳習所

設立驛傳社,即埔里郵便局前身。

日人學者伊能嘉矩埔里社及其附近從事人類學調查工作,對水沙連地區諸族群有詳細之調查與記載。

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

結合保甲制度與戶政制度,頒佈「保甲條例」,實施保甲制

實施土地調查。

政府將埔里社國語傳習所改為埔里社公學校,並另設烏牛欄分教場,以烏牛欄禮拜堂為教室,共招得三十二名平埔女子為學生,另外在集集的兩個分教場也被改為集集公學校,於明新書院開學。

設立「蕃情研究會」搜集原住民風俗習慣等資料。

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

廢止埔里社辦務署,改隸為南投辦務署埔里社支署

  • 埔里社公學校烏牛欄分教場改為埔里社公學校烏牛欄分校,隔年增設男子部

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

學者鳥居龍藏埔里社及附近從事人類學調查工作,對埔里盆地平埔族群及日月潭邵族進行為期十天的調查。

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

成立埔里圳水利組合

依照官制改正規定,廢除南投辦務署埔里社支署,改為南投廳埔里社支廳,管轄原埔里社堡(現埔里鎮)、北港溪堡(現國姓鄉)、五城堡(現魚池鄉)之平地,以及眉原過坑卓社干卓萬蕃地的範圍。

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

10月5日發生「姊妹原事件」(又稱「霧社蕃膺懲事件」),霧社群被政府當局封鎖多年,在急須補充物資的情況下,當局趁機唆使布農族干卓萬社(今仁愛鄉萬豐村)假借物資交換之名,誘騙霧社群至兩族交界之地進行交易布農族將他們灌醉後,趁夜展開攻擊行動。同去的一百三十餘名霧社群壯丁中,八十餘人當場被殺,其餘多因重傷或溺水而死於途中,逃回部落者僅六、七人。[50]

  • 設立埔里區役場,處理地方行政事務。
  • 4月將原由殖產局掌管之蕃地有關事務移交警察本署,由警察全責擔當「理蕃」工作。殖民政府當局的「理蕃政策」改弦更張,以武力為後盾的高壓政策全面展開。[51]

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

殖民政府宣告廢除已經調查確定之「大租權」,小租戶成為地主,完全取得土地所有權。此政策落實土地所有權歸屬,使賦稅土地買賣企業投資更為直接方便,埔里地區特有的「亢五租」間題全面解決。

設置埔西區,埔東區,轄管一街十三莊。

  • 埔里街消費市場,由埔里區役場直營。
  • 埔里社水尾庄觀音山設立「覺靈堂」。
  • 本年開始在「」界各要衝地點試設地雷
  • 7月制定「隘勇線設置規程」、「蕃界警備員勤務規程」及「隘勇傭使規程」。
  • 北路埔里社龜仔頭間的道路開修。

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

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

1907年(明治四十年)

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

成立農業會

縱貫鐵路全線通車。

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

  • 埔里社公學校烏牛欄分校獨立為「烏牛欄公學校」。

1912年(明治四十五年、大正元年)

3月23日,發生林圮埔事件劉乾攻擊頂林派出所[52]

實施永租地權令

1913年(大正二年)

埔里社民間之糖廓整合,成為臺灣製糖株式會社「埔里社製糖所」,開設蔗田至製糖所間之甘蔗輸送鐵道,同時兼營客運。此一經濟作物的大量栽植,改變埔里盆地缺水地帶及丘陵地耕作型態,由於土地利用買賣,及民間企業的整合,帶來大量人口的移入,對埔里盆地的傳統經濟結構、社會型態、交通等產生巨大影響。

1914年(大正三年)

1915年(大正四年)

1916年(大正五年)

臺灣總督府技師山形要助向當局提出建議設立日月潭水力發電廠

嘉義南投臺中地區發生強烈地震埔里一帶災情慘重。

1917年(大正六年)

1月5日埔里地區再度發生強力地震,埔里社烏牛欄魚池等地三公學校毀塌,暫時停課,即予重建。埔里地方災情慘重,原大埔城內之舊市街主要建築塌毀,埔里開始進行市街重整。

1918年(大正七年)

霧社花蓮港間道路竣工。[53][54][55]

1919年(大正八年)

拓建埔里社外車埕之間的輕便車道

為了興建日月潭發電廠運輸材料、人員的需求,集集線鐵路開始鋪設。[57]

8月開始興建北山坑水力發電廠,以作為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準備工作之動力來源。

開築八通關越嶺道路,由玉里梅仔腳萬東西雙向同時進行,至大水窟銜接。

1920年(大正九年)

改埔里社為埔里街,設置能高郡役所轄管埔里街、國姓莊以及番地

9月18日爆發「薩拉矛事件合流分遣所捫岡駐在所被襲擊)」,警察及眷屬被薩拉矛泰雅族攻擊,共有3人被殺死、9人被馘首[58][59]、7人受傷,以及1人失蹤。

推動興建能高神社虎子山

1921年(大正十年)

臺灣文化協會成立。

1922年(大正十一年)

興建武德殿

  • 埔里製酒株式會社」收歸公有
  • 4月1日成立埔里公學校生番空分教場烏牛欄公學校史港分離教室改為烏牛欄公學校史港分教場
  • 5月6日眉原社頭目以下三十九名及南阿冷社二十六名,由日本警察率領下山,觀光埔里街,參觀製糖所、夜間日語講習班、及北山坑發電廠後,往魚池庄司馬按參觀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電車,轉向過坑社,參觀蕃童教育所及農耕情形,總共為期三天。
  • 12月17日臺中州當局為對抗臺灣文化協會之活動,組織「向陽會」,成立主旨為:「圖謀提高文化,振興地方自治,改良社會,充實民力,以期發揚國民精神為目的」。

1923年(大正十二年)

  • 1月28日成立向陽會埔里分會,會員日人八十七名、臺人一百零七名。
  • 4月1日烏牛欄公學校史港分教場獨立為史港公學校
  • 4月19日由於學生不斷增加,埔里公學校成立梅子腳教室,即今埔里國小址。

1925年(大正十四年)

1927年(昭和二年)

1929年(昭和四年)

1930年(昭和五年)

10月27日爆發「霧社事件」,霧社泰雅族(賽德克族)(由Mahebo馬赫坡、Hogo荷歌、Boaalon,Boalum波亞倫、Suku斯克、Rodof羅多夫、Tarowan塔羅灣等6社發動)趁著霧社地區舉行聯合運動會,當地所有日人群聚的時候發動攻擊,殺死日本官吏、警察、平民及其眷屬134人、並誤殺漢人2人後佔領霧社,同時攻佔附近各駐在所,搶奪槍支彈藥起事。[60]能高郡郡守小笠原敬太郎與當地日警最高長官佐塚愛祐殉死。

1931年(昭和六年)

1932年(昭和七年)

  • 2月21日,地主黃敦仁舉辦業佃懇親會並為小作人舉行宴會;當時,黃敦仁擁有八十多土地及小作人(佃農)62位,且有報紙讚譽其為「埔里模範地主」。

1933年(昭和八年)

1934年(昭和九年)

開闢埔里街至草屯自動車道

1935年(昭和十年)

  • 埔里公學校前原設梅仔腳分教室,址在郊區,較易擴展,因此逐年發展,規模已超越本校,8月16日埔里公學校前梅仔腳分教室改為本校,而將原校改為分教室(後改為埔里南公學校,即南光國小前身,址在今埔里鎮第三市場)。
  • 11月起自臺中草屯、上溯烏溪、抵埔里而深入霧社之「裡南投道路」全線竣工。

1936年(昭和十一年)

  • 4月1日由於埔里公學校學生數達1,819名,予以南北分校,將原埔里公學校本校(梅仔腳,即今埔里國小址)之本科十四班、高等科二班改稱為「埔里北公學校」,另將分教場十三班獨立為「埔里南公學校」,並將埔里公學校溪南分教場隸屬之,改稱埔里南公學校溪南分教場

1937年(昭和十二年)

7月7日蘆溝橋事件中日戰爭爆發,史稱「七七事變」。

殖民政府開始推行「皇民化運動」。

  • 1月15日改正公學校規則,極力推行日語,廢止公學校漢文科,嚴禁學生使用臺語。
  • 實施了新的水利統治政策,包括魚池庄在內的新高郡區,全部併入「新高水利組合」中。
  • 4月1日烏牛欄公學校成立水尾分教場赤崁頂
  • 臺灣軍司令宣佈進入戰時體制
  • 設置國民精神總動員本部
  • 11月30日上午9時在埔里原陸軍練兵場,舉行能高郡高砂族青年會之訓練狀況檢閱,共有18個團體575人參加。

1938年(昭和十三年)

1939年(昭和十四年)

  • 合併埔里圳水利組合福興圳水利組合北港圳水利組合成為能高水利組合

1940年(昭和十五年)

  • 2月11日修改戶口規則,規定臺灣人全面改換日本姓名
  • 4月1日埔里南公學校溪南分教場獨立為溪南公學校
  • 11月25日臺灣精神動員本部公佈「臺籍民改日姓名促進要綱」。

1944年(昭和十九年)

  • 2月由於全島實施國民教育,原日人子弟就讀之埔里尋常小學校改制為埔里女子農業實踐學校,僅招生女生。
  • 3月6日公佈「臺灣決戰非常措施要綱」,共有15項,主旨為全島人民都須隨時接受徵召參加勞動,並開始實施糧食配給制
  • 8月22日宣佈臺灣進入戰場緊急狀態
  • 9月1日實施臺民徵兵制度

1945年(昭和二十年,中華民國三十四年)

中華民國時期

20世紀

民國時期開始,埔里街由於行政區劃調整,成為臺中縣能高區埔里鎮

  • 12月25日臺灣行政區域改制,分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八縣,舊制的郡改為區,街改為鎮,庄改為鄉,州廳改稱縣政府,郡役所改稱區署,街庄役場改為鄉鎮公所,其下設村、里、鄰各辦公處。南投區新高區能高區竹山區皆歸隸於臺中縣埔里街改隸臺中縣

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

  • 4月22日臺中縣立埔里女子家政學校改制為臺中縣立埔里初級中學

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

二二八事件爆發,埔里發生「烏牛欄之役」。

1948年(民國三十七年)

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

國民政府遷來臺灣,地方制度改正,埔里鎮改到南投縣管轄範圍下。

1950年(民國三十九年)

實施「三七五減租」政策。

1951年(民國四十年)

實施「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政策

南投客運前身前身山民汽車客運公司創立,專為山區民眾提供交通服務。

1953年(民國四十二年)

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

日治時期能高神社所在位置,成立南投縣立埔里初級農業職業學校

南投縣埔里鎮一新橋竣工典禮留念 44.1.1攝

1955年(民國四十四年)

公告埔里鎮都市計畫

埔里鎮大城里中山路1030號建造「基督教山地中心診所」,即埔里基督教醫院前身。

1958年(民國四十七年)

1月29日中部橫貫公路霧社支線正式通車。

8月23日中共激烈砲擊金門,稱「八二三砲戰」。

1959年(民國四十八年)

八七水災災害慘重。

  • 南投客運由於經營環境非常艱困,經營困難再度停止營業並經過改組。


1960年(民國四十九年)

八一水災豪雨成災。

1962年(民國五十一年)

1963年(民國五十二年)

1967年(民國五十六年)

埔里鎮都市計畫變更。

1973年(民國六十二年)

埔里鎮都市計畫變更

1974年(民國六十三年)

興建埔里鎮立圖書館,改建埔里鎮衛生所

1979年(民國六十八年)

埔里鎮公所遷建完工。

1980年(民國六十九年)

新建第三零售市場,改建第一市場為綜合商業大樓。

國立暨南大學籌備處

1987年(民國七十六年)

中埔公路四線車道完工。

1992年(民國八十一年)

開闢拓寬埔里鎮市區主要道路。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於埔里籌備建校。

1993年(民國八十二年)

長青會館興建完工。

1994年(民國八十三年)

埔里藝文中心興建完工。

1995年(民國八十四年)

埔里鎮立體停車場、埔里鎮立圖書館動工,開闢埔里鎮外環道路

資料來源

參考資料

  1. . [2014-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2. 埔眉招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眉社番 - 臺灣原住民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埔眉番 - 臺灣原住民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3.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9).
  4. . www.kahabu.url.tw. [2016-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4).
  5. 土地兼并
  6. . [2016-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5).
  7.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9).
  8. 臺灣地理中心
  9. 鄧, 相揚. . [2016-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10. . [2014-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11. 剃髮易服
  12. . [2014-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5).
  13. 蠲租- 萌典
  14. . [2014-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5).
  15. 焦長發 - 官職表查詢系統
  16. .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17. 郭百年事件 - 臺灣原住民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18.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3).
  19.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20.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9).
  21. 番親 - 臺灣原住民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22. . [2021-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3. .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24. (PDF). [2021-01-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4).
  25. (PDF). [2014年4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年5月2日).
  26. . [2021-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30).
  27.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9).
  28. USER. (PDF). 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 [2017-10-3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0-30).
  29.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01).
  30. .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31.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2).
  32.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9).
  33.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9).
  34.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1).
  35.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9).
  36.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7. 潘英,《台灣平埔族史》,(台北)南天書局有限公司 ,1996年6月,頁206
  38. 洪欉 - 臺灣記憶Taiwan Memory--國家圖書館
  39. .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40. 草屯北勢湳戰役篇(戴潮春之北王洪欉事件 ... - 百度空间
  41. . [2014-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42. 胡傳著有《台灣日記與秉啟》,其中記載:『埔里所屬有南番,有北番。南番歸化久,初亦不茲事。北番出,則軍民爭殺之;即官欲招撫,民亦不從……。民殺番,即屠而賣其肉,每肉一兩值錢二十文,買者爭先恐後,頃刻而盡;煎熬其骨為膏,謂之『番膏』,價極貴。官示禁,而民亦不從也。』清楚記載出當初台灣原住民遭到漢人大肆屠殺捕食的歷史。
  43. 美國福爾摩沙遠征
  44. 渡臺禁令
  45. 義學- 台灣大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of Taiwan
  46. 雲林縣舊城
  47. 埔里社廳城
  48. .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3).
  49. (PDF). [2014-04-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6-16).
  50. .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9).
  51. .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1).
  52. (PDF).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5-16).
  53. .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3).
  54. .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55. 2.1 中橫之前 - 中橫50系列活動 - 太魯閣國家公園
  56. .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0).
  57. 集集線#簡介
  58. . [201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59. 馘首 - 臺灣原住民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60. .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埔里地區歷史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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